我看完簡介及「捍衛勞動權」相關的政見後,對整體方向有一些建議:
1、政見的方向全都非常好,已經有某些部分相當具體,但希望能全部都儘可能地具體化。
2、這類型的政見很容易被台灣的社會大眾認為是「理想主義」,因而被貼上「不務實、不可能」的標籤,這也是第三勢力無法獲得支持的因素。因此社民黨在有崇高理想的通時,更非常務實,提出「有可行性」的改革以回應人民的不信任,在政見提出上強調「為何社民黨做得到?社民黨有什麼務實的政見?」。
3、因此,是否在政見的提出上,分成短、中、長期目標(或其他方式),加強與民眾的「說服過程」。例如,「修訂《公司法》,企業應提撥年度盈餘之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積金。」我就認難度太高需要環境配合,比較適合放在長期目標。相對地,「各級政府限期禁用勞動派遣,並檢討公務體系中各類非典型雇用。」由於毋須修法,對社會大眾而言更能感受到改革的希望,適合放在短期。
以上,煩請回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