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中提到公投法的補正,只有提到門檻問題,似乎不夠全面。既然爭取進入國會殿堂,是不是應該要考慮更完善的主張,落實真正的還權於民。
建議的主張:(也請各位朋友能夠提供想法)1. 降低公投門檻2. 廢公投審議委員會3. 廢投票人數門檻規定,實行多數決4. 公投入憲並且將憲法修正案創制權還給人民
感謝 @DUIVMH 的建議!請問 @miaopoya ,社民黨是否支持這樣的政見呢?